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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空气达标率92.5%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2:39

大洋网讯 记者5月2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公布实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确定为:空气质量达标率(AQI)为92.5%,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全省PM10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

“十四五”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在应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在全省完成GDP11万亿的同时,空气质量达标率AQI为95.5%,PM2.5为22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了臭氧和PM2.5浓度的双下降,夺取了蓝天保卫战的全面胜利。对标美丽广东和美丽湾区的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广东在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尚未根本缓解的情况下,“十四五”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压力很大。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广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制定《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在巩固提升、减排降碳、协同治理三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美丽广东建设奠定坚实的大气环境基础。

据悉,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通过国际通用的空气质量模型分析显示,疫情对2020年全国PM2.5浓度影响为2微克/立方米,对全国优良天数比率影响为2.2个百分点。综合考虑疫情对广东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参照国家“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设定的考核指标,结合我省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需要,把AQI优良率、PM2.5和PM10三项作为今年年度空气质量预期目标。

其中,AQI优良率92.5%作为年度目标,主要是考虑疫情对去年环境目标的影响,以及广东过去4年AQI的滑动平均值,同时考虑气候条件等因素的波动影响等。其次,PM2.5的全省年度目标今年确定为25微克/立方米,也是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PM10年度目标值今年确定为41微克/立方米。

广东要在“十四五”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对涉VOCs企业进行分级管理

为了来实现今年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方案》具体提出了7方面措施:

(一)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落实“三线一单”,调整油库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船舶清洁化进程。

(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是督促各地级市制定并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制定省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以及VOCs企业深度治理;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同时加强储油库等VOCs排放治理。

(三)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钢铁和水泥行业等重点项目减排降污;深化炉窑分级管控,实施工业炉窑降碳减污综合治理,推动辖区内的C级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措施包括非法成品油和燃料油的联动监管和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查处低排放控制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即施工机械)。推进船舶港口机械清洁化,同时开展移动源排气污染立法研究。

加大扬尘执法力度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

(五)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充分发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加大扬尘执法力度;鼓励利用秸秆覆盖农作物和秸秆直接还田,综合运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

(六)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支撑。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及时共享业务数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长效机制,继续发挥城市专家团队定向帮扶工作模式作用,科学指导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实。

(七)强化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加强城市臭氧污染防控行动的区域统筹,进一步完善“预测研判—减排方案—措施制定—落地跟踪—综合评估”的区域污染防控闭环工作机制。加强珠三角及周边、汕潮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完善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联动运行模式。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粤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