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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企业引入创业投资最高获800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3-04-18 06:33:39

近日,为进一步支持创投发展,促进创新创业,广州市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的意见。《指南》旨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

本专题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共支持8个方向的内容,涵盖了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类别。其中对单个企业的补贴支持金额每年最高达800万元。从《指南》支持方向可知,广州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并促进广州的科研技术实现产业化落地。

重点扶持初创期的中小企业

《指南》支持的8个方向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补贴,种子期、初创期投资补贴,投资引进补贴,境内外合作投资补贴,引进国(境)外高科技项目补贴,产学研联盟投资补贴,新型研发机构投资补贴,引入创业投资补贴。

这些方向聚焦于企业成长发展的初创期。《指南》支持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在广州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可以获得资金补贴。

这两项里,广州将根据实际签订的投资协议,按照被投资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该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相应数额的补贴。

《指南》还鼓励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引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迁入广州市1年以上的,若该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符合支持条件,根据其对引进企业的实际累计投资额(按被投资企业实际到账的投资额累计计算),《指南》将给予相应补贴。

在境内外合作投资补贴方面,《指南》支持在广州注册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联合国(境)外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或国(境)外创业投资资金,来穗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基金,并投资在广州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对引进的国(境)外创业投资,根据投资协议,《指南》按被投资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国(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的1.5%,给予在广州注册的该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不超过750万元。

政策鼓励科研技术的产业化

《指南》将对引进国(境)外高科技项目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在广州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国(境)外资本共同设立或管理国(境)外创业投资基金。

这笔投资基金如果投资了国(境)外高科技项目,并成功引进且在广州新注册成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南》将给予该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不超过500万元。

产业往往发端于基础科研。坐拥大量高校院所等科研力量,广州向来重视产学研合作。《指南》提到,将支持广州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的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框架下相关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对符合该联盟产业方向的在广州注册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投资。

此外,《指南》还将支持广州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对该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在广州注册成立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投资。对于新型研发机构的投资补贴,每年每家额度最高也达750万元。

广州近年来持续注重引入创业投资。《指南》将支持广州“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及“重点领域计划”中已结题验收合格的科技项目成果,引入创业投资进行转化和产业化。此类支持对象为科技创新企业。

根据实际签订的投资协议,《指南》按照该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该企业(项目承担企业或新设立的进行成果转化的企业)补贴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