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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确小学上课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

发布时间:2023-04-17 15:57:41

4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

五项管理指的是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其中最大看点在于明确: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具体措施包括:

(一)减轻作业负担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学校和年级要加强统筹调控,平衡各学科作业数量,防止某些学科作业时间占比偏高的问题。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科学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为学生留下充足的放松身心时间。着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结合校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精准设计难度,创新作业类型方式,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应全批全改,及时反馈;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严格按照“一科一辅”要求,订购使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家长不随意为学生增加购买教辅材料。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安排储物抽屉(柜),引导学生将工具书、课外读物、已完成的作业等存放学校,减轻学生书包重量。

(二)保障睡眠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个别学校因特殊情况上课时间确需适当提前的,需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实施。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即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作息时间管理,确保学生高质量充足睡眠。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应先按时就寝,作业可暂不完成;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不应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加强学生睡眠监测,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